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4月28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两支行近日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问题共被罚款70万元,另有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某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唐山银保监分局对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张某给予警告。
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显示,民生银行唐山汇通路支行(原民生银行唐山青年路支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某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杨某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唐山银保监分局对民生银行唐山汇通路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刘某涛给予警告;对杨某军给予警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此前民生银行其他分行也曾被处罚。
中国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曲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显示,民生银行曲靖分行于2022年1月18日被中国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原因涉及:发放贷款用于承接不良贷款,掩盖资产质量,发放的贷款已形成不良。
公开信息显示,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在全国设立了二十三家分行,机构网点达到287家,主要业务有储蓄、贷款、外汇、基金、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