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472 证券简称:裕丰食品)日前补发一则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罚5万元。
截图来自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子公司养殖场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未按要求关闭
公告称,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梅区府函[2020]5 号),裕丰食品子公司梅州凤凰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岭”)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0日向凤凰岭发出《通知书》,要求凤凰岭于2021年8月13日前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场的自行关闭清理工作,但执法人员2021年8月16日对凤凰岭进行现场检查,凤凰岭仍未完成养殖场自行关闭清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裕丰食品罚款5万元。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划定的畜禽禁养区从事畜禽养殖业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裕丰食品: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裕丰食品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导致公司自有养殖场关闭,因短期内母公司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无法通过自行养殖获取稳定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裕丰食品还表示,短期内对该公司财务方面也产生重大影响。但因2022年3月31日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梅江区人民政府拟于城北镇设立‘梅江区 123 产业融合先导区’,规划设计总体面积5000亩,一期300亩,一期核心区位于凤凰养殖场,土地属扎下村第10小组、第11-12小组、第13小组、第14小组。”凤凰岭的土地将作为食品加工产业园使用,现有固定资产可以投入到后续新养殖场和食品加工产业园配套当中使用,因此长期来看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淦基。经营范围包括糕点、肉制品、速冻食品加工、销售;批发零售:食品、农产品(不设店铺、涉限除外);家禽屠宰;房产租赁服务。香港裕丰食品公司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