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湖北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处罚。
贷款用途不合规等被罚260万元 多人被警告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进出口银行湖北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用途不合规;通过租金保理业务变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保理业务贷后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形成不良;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
截图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对该分行罚款260万元,对张磊、汪洋、王伟分别予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曾因贷款支付审查不严等被处罚和警告
本网注意到,进出口银行湖北分行并非首次被罚。2019年6月,该分行因“贷款支付审查不严,导致违反受托支付规定”被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罚款20万元。
2016年2月,该分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告;违反个人征信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其予以警告。
2015年11月,因“存在提供差别化服务未报总行批准的违规行为”,该分行被罚款20万元。
第三方信息显示,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成立于2009年5月,负责人为陈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