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被荆门银保监分局处罚,原因涉及财务数据不真实、未严格审核代理人学历证书。
荆门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荆门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2021年4月,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先后向荆门市掇刀区某超市账户支付7632元、18700元、19200元、48880元共4笔合计94412元,财务凭证显示用于该公司银保业务部购买记事本、拉边袋、大米、食用油、四件套等物资。该公司实际采购73000元物资,某超市将剩余21412元扣除10个点费用后返现19300元给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用于该公司其他费用支出。2021年7月至10月,该公司先后向某超市账户支付4680元、1900元、3243元、4500元、18480元共5笔合计32803元,财务凭证显示用于银保业务部购买红酒、茶叶、食用油、口罩、电水壶等物资。该公司实际仅向某超市购买口罩花费810元,某超市及其关联方何某在扣除10个点费用后将剩余28760元分两笔(12160元和16600元)转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员工陈某账户,用于公司其他费用支出。上述9笔费用支出均由银保业务部发起预算申请、采购申请和财务报销流程,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宏分管银保业务部,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和管理责任。
此外,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经调阅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2021年入职的个人代理人档案,发现代理人苏某、熊某等多人学历证书系伪造。其中,学信网系统中无苏某、熊某、贾某、何某等4人大专学历信息,湖北省高中毕业证查询系统中无徐某高中学历信息,夏某学历证书发证时间“19970638”有明显的逻辑错误。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营销业务部负责代理人日常管理,包括入职、离职、异动实务操作、档案管理等,时任营销业务部经理徐某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和管理责任。
根据《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荆门银保监分局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对刘某宏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徐某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