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路支行被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警告,原因涉及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布的相关处罚信息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广州环市路支行存在以下治安隐患:自助银行3台ATM机上箱体均未安装入侵探测报警装置,下箱体入侵探测报警装置不能正常运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出入口(后门)入侵探测报警不能正常运行。上述问题违反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及《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相关规定,构成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渤海银行广州环市路支行给予警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渤海银行此前还有3家分支机构被处罚(包括渤海银行广州环市路支行)。
广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粤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显示,渤海银行广州分行、渤海银行广州中山三路支行、渤海银行广州环市路支行被查出保理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向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未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即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二点,《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第八点,《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点,《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五条,《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第二点第六项,2021年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对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罚款125万元;对渤海银行广州中山三路支行罚款30万元;对渤海银行广州环市路支行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