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一张罚单,处罚对象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26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被查出违规办理银团贷款业务,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该行罚款50万元。
事实上,建设银行此前已暴露出多项违法违规问题。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显示,建设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被查出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违法违规,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2022年3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罚款470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建设银行此番被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多达17项:一、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四、漏报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五、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六、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未报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EAST数据;八、未报送跟单信用证业务EAST数据;九、漏报保函业务EAST数据;十、未报送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十一、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十二、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三、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四、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五、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六、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十七、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 2020年7月1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曾对建设银行开出3920万元罚单。据悉,建设银行这次被处罚涉及内控管理不到位,支行原负责人擅自为同业投资违规提供担保并发生案件;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提供土地储备融资;逆流程开展业务操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