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桂林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处罚对象为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
桂林银保监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桂林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显示,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被查出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银承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虚增存款;贸易融资资金被挪用至房地产领域。李某汕、李某、覃某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桂林银保监分局对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罚款人民币110万元;给予李某汕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给予李某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给予覃某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据桂林银行官网介绍,桂林银行成立于1997年。截至2022年4月末,桂林银行已在广西12个地级市设立分支机构,在广西和广东深圳发起设立村镇银行7家,在广西共设立分支行144家(其中县域支行60家)、社区/小微支行537家(其中县乡社区/小微支行280家)、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6340家,服务覆盖超两千万农村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