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被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处罚,原因涉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晋银保监罚决字〔2022〕33号)显示,2019年8月至12月,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产保险山西分公司”)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宣传活动费”“业务及管理费—其他印刷费”套取两笔费用,涉及金额138667元。上述费用未实际用于宣传活动及支付印刷费用,而是用于相关保险项目的推动、承保理赔及查勘定损。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据此,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对中煤财产保险山西分公司罚款11万元。
据悉,中煤财产保险是山西省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太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法人机构,成立于2008 年,注册资本12.2亿元,经营范围涵盖财产损失险、责任险、农业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