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5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07-25 15:12:02 海关总署网站

image.png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今年已有75个国家报告了超过16000例猴痘病例,WHO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以及集装箱、货物的货主等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三、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 ...

  •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大力发展种桑养蚕 ...

  • 长征五号B遥三运载火箭发射取得圆满 ...

  • 深中通道E19沉管在珠江口伶仃洋海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