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
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
根据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有关工作安排,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就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经营评价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再保险公司、不经营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和政策性保险公司不适用)。本次公告的保险公司共160家,其中:财产险公司79家,人身险公司81家。财产险公司A类16家,B类57家,C类6家;人身险公司81家,A类24家,B类49家,C类8家。(具体见附件1、2)
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2项指标构成;人身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投资收益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4项指标构成(各项指标均值和中位数见附件3、4)。
评价结果中,A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B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某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