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医院价格监督”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问:
我想咨询一下,我知道民营医院都是自主定价的。民营医院有国际部收费,但是国际部收费在公示中只公示了一部分。收费明细中很多是国际部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请问是否合理?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是否属于乱收费,是否可以要求医院退回。
总局回复:
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如果您发现医院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回复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