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医疗器械企业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问题

2023-04-03 10:40:23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医疗器械企业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image.png

问:

我司因医疗器械商业贿赂,于2022年10月被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现请教:医疗器械是否属于“药品领域”?因医疗器械商业贿赂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是否可以适用上述“满六个月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规定?请答复,谢谢!

总局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医疗器械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后,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连云港港码头实行24小时运转

  • 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助力中国式 ...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参加 ...

  • 瓜州:打好动物疫病“预防针” 构建 ...

  • 2023秋冬中国国际时装周在北京举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