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了关于2022年工商年报公示截止时间的问题。
问:
我想请问一下,2022年工商年报公示时间是不是改变了,我接到电话通知,2023年3月31日止要完成公示,不然就列入企业失信名单。
总局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回复部门: 信用监督管理司
4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了关于2022年工商年报公示截止时间的问题。
问:
我想请问一下,2022年工商年报公示时间是不是改变了,我接到电话通知,2023年3月31日止要完成公示,不然就列入企业失信名单。
总局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回复部门: 信用监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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