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在没有国家标准的相关行业,市场监管局执法时是否会参考团体标准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3-04-25 10:56:29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在没有国家标准的相关行业,市场监管局执法时是否会参考团体标准内容”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4月24日作出回复。

image.png

问:

在没有国家标准的相关行业,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时是否会参考团体标准内容?

总局回复: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强推虚假广 ...

  • 上海车展 | 争奇斗艳的展台也不容 ...

  • 好太太智能晾衣机|智能锁 新品发布 ...

  • 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开幕 ...

  • “圳品”的品质为何越来越好——深圳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