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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更换名称,旧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3-05-09 10:39:13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食品生产企业更换名称,旧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5月8日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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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食品生产企业更换企业名称,旧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有过渡期6个月,自变更起,是否可以继续生产6个月,还是所有旧包材在6个月内全部废弃?

总局回复:

本着节约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同一市场主体在企业名称变更后,新旧包装混合使用的过渡期为6个月,自食品生产者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计算。

回复部门: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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