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一般化学品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3-06-20 10:50:25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一般化学品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6月19日作出回复。

问:

我公司产品主要有聚氯化铝、聚氯化铁、聚合硫酸铁、乙酸钠等,是一般化学品,许多客户要求我们提供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里面查不到,请问我们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总局回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聚氯化铝、聚氯化铁、聚合硫酸铁、乙酸钠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回复部门:质量监督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名酒市场 ...

  • 探营smart展厅:服务细节缺失影 ...

  • 第三十二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

  • 双车齐发 转型加速 东风Honda ...

  • 2023世界交通运输大会在湖北省武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