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3〕16号)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金罚决字〔2023〕1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左伟豪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