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金罚决字〔2023〕8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宋洪涛,陆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金罚决字〔2023〕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宋洪涛,陆莹 | |
单位 | 名称 |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主要负责人 | 刘晖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租赁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 2.资金用途监管不严格,部分资金流向与约定用途不一致 3.向县级公立医院提供建设资金 4.未按法规要求完成租赁物所有权转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改正,给予合计1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宋洪涛警告; 给予陆莹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