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国美旗下公司真快乐(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
虚假宣传除湿机的产地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石市监处罚〔2022〕46号)显示,2021年2月2日真快乐(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快乐公司”)将“活仕”牌WDF66DLG型除湿机上架销售,真快乐公司承认由于其负责佛山小家电的业务员在上报“活仕”牌WDF66DLG型除湿机信息时,与供货商对接基础数据时出现错误,误将广东省佛山市的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活仕”牌WDF66DLG型除湿机产地录为澳大利亚,造成真快乐公司在真快乐综合网购商城及真快乐手机APP规格与包装的页面内虚假宣传了“活仕”牌WDF66DLG型除湿机的产地。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真快乐公司罚款50000元。
曾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多次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真快乐公司此前还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被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真快乐公司因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27日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没收违法所得2576.25元;罚款53580元。据悉,本次处罚涉及的具体问题为:真快乐公司在国美在线销售的标称:企业名称贝恩方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商标“贝恩”、型号BN-KJ8848、品名空气净化器的产品于2016年8月19日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检,经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检验,检验结论为:本次检验依据GB4706.1-2005、GB4706.45-2008检验标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流通领域空气净化器商品质量抽检方案》中的要求,对抽查样品进行检样。本次检验除GB4706.1-2005、GB4706.45-2008检验标准的第7章标志和说明、第8章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符合外,其余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依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流通领域空气净化器商品质量抽检方案》,判定监督总体为不合格。
该系统数据还显示,真快乐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于2019年3月19日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没收违法所得314.28元;罚款3538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真快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8年3月13日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罚款20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真快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为国美真快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批发、零售食品;出版物零售;销售日用品、汽车、汽车摩托车零配件、黄金制品、电子产品、工艺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