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回应:假货,没有跟销售方合作过
广东省湛江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近日发布的2021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显示,廉江市德诚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廉江德诚电器”)经营的、标称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菱”)生产的智能电饭煲(规格/型号:MF-DA3013 500W 3.0L 220V~ 50Hz)被检出非正常工作。
天眼查数据显示,合肥美菱集团成立于1994年,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美菱是中国重要的电器制造商之一,拥有合肥、绵阳、景德镇和中山四大国内制造基地,印尼空调和巴基斯坦冰箱等海外制造基地,覆盖了冰、洗、空、厨卫、小家电等全产品线,同时进入生物医疗等新产业领域。
合肥美菱产品质量部黄先生在回应电饭煲抽检不合格的问题时称:“目前还未收到湛江市市场监管局的产品抽检不合格通知。这个是假货,我们没有跟廉江德诚电器合作过,该公司不是我们的授权供应商,我们没有在那贴牌生产过。该公司涉嫌销售假货,我们已向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情况了。”
随后,中国质量新闻网在网络公开渠道找到廉江德诚电器的联系方式并致电,截至发稿时,电话未能接通。
生产商销售商都曾违法违规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合肥美菱、廉江德诚电器此前均被查出过违法违规。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合肥美菱于2022年4月26日被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原因是: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气净化器,其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信用中国数据还显示,廉江德诚电器于2021年7月19日被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原因涉及:2021年5月18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廉江德诚电器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牙科医疗活动,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3支多聚甲醛干髓抑菌剂生产日期是2016年10月28日,有效期24个月,已经过期;发现的1支玻璃离子水门汀生产日期是2018年8月7日,使用期限是2020年8月6日,已经过期;发现的1支根管抑菌糊剂有效期是2020年5月26日,已经过期。因廉江德诚电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产品使用记录及货值金额。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