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名称为“深圳火王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抽检不合格的吸油烟机案”。
深市监宝处罚〔2023〕西乡133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24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深圳火王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钱意。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处罚并非该公司第一次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查处。早在2017年4月,其就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罚款7794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此外,该公司之前还涉及多项法律诉讼,案由包括生命权纠纷、合同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等。
截图来源:深圳火王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据公开资料,深圳火王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燃器具、五金制品、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建材、橱柜、家具、家居的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燃器具、五金制品、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建材、橱柜、家具、家居的生产。其官网显示,该公司30年来累计出货量为1636万台。2022年,在行业内率先研制出智能燃气灶、智能集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