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国强) 日前,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罚3万元。
京房市监处罚〔2022〕19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认定,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作为叉车使用单位在位于房山区长沟镇经营地址厂区内的叉车定期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2022年7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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