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人员饮食安全,8月6日起,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食品安全督查组,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加强供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社会供餐单位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社会供餐单位进一步规范餐饮安全操作和配送流程。
截至目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督查主城区内供餐单位26家次,立案查办社会供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5起,监督检查情况已及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自疫情发生以来,该局进一步明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餐饮安全管理要求,在江苏省率先制定《扬州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食品餐饮安全工作指引》,从自主供餐隔离酒店管理、委托第三方社会餐饮供餐管理、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和用餐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明确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要求将《指引》广泛张贴在自主供餐隔离酒店和委托第三方社会餐饮的操作间和公共场所,做到餐饮从业人员人人知晓并严格执行《指引》要求。
还向社会公布该市26家具备集中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名录,引导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确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时,如观察点不具备供餐条件,优先选择具备集中配送资质的第三方餐饮单位订餐,切实保障观察点人员餐饮供应和食品安全。
此外,该局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下发《关于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餐饮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餐饮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首要工作,主动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及时掌握辖区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信息和供餐信息,指导督促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据统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49家次,及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管理隐患。(来源:扬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