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自治区农资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加强我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农业春耕生产,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区生产领域生产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以下简称“农膜”)、单翼迷宫式滴灌带(以下简称“滴灌带”)和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统一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统检”)。现将统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统检共对全区37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膜、滴灌带、化肥等3类440个批次的农资产品进行了统检,总体抽查合格率为77.72%。其中:
对14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00个批次的农膜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合格率为92%;对19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90个批次的滴灌带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合格率为58.9%;对4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50个批次的化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合格率为92%。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本次统检中,农膜产品共有16个批次不合格,农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外观、平均厚度偏差和横向拉伸负荷。农膜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在配方中增加无机料和过量添加旧料,如在原料中加入大量再生料或完全采用再生料生产等,使地膜表面产生过多的斑点,导致横向拉伸负荷不合格。
农膜拉伸性能不合格,会造成铺膜困难,厚度过薄的地膜不到使用期限,会提前破裂,无法实现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提前进入成熟期的目的,而且难以回收,破坏耕地资源,造成环境污染。
(二)本次统检中,滴灌带产品共有78个批次不合格,滴灌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拉伸性能、抗堵塞性能和炭黑含量。而这三个检验项目也是目前农民对滴灌带质量投诉的焦点。
滴灌带产品有25个批次的拉伸性能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总数32.05%。滴灌带拉伸性能伸长率过大,一是造成铺设过程中滴灌带迷宫变形,甚至断裂,影响使用;二是铺设完成后的滴灌带会出现提前老化破裂的现象,致使农作物产量受损。
抗堵塞性能是滴灌带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次检查中有57个批次抗堵塞性能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总数73.08%,抗堵塞性能不合格,会出现滴头堵死现象,造成农作物得不到所需水分,无法正常生长。
炭黑含量决定了滴灌带的抗紫外线性能,炭黑含量过低会影响到产品的透光率性能,透过率增强会使滴灌带中的灌溉水容易滋生微生物,从而造成滴灌带流道迷宫堵死;而炭黑含量过高会使聚烯烃分子链形成断裂,降低了材料强度,加速了滴灌带老化破裂。
造成滴灌带产品质量不合格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回收废料生产;二是由于部分企业生产设备、工装模具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生产出厂的产品质量不稳定。
(三)本次化肥产品统检共有10个批次不合格,其中9个批次标识不合格,造成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GB18382《化肥产品的标志标识》理解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乱标微量元素,限用元素未标识,添加物含量与总养分含量相加等。
三、处理措施
各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及产品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对近几年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当地质监部门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区局监督稽查处。
(二)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期经复查、复检合格的企业允许生产和销售;整改复查不合格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不允许开工生产。
(三)各地、州、市局应及时将本辖区农资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农业、工商、发改、供销社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共同做好我区农资监管工作。
(四)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农民介绍科学选购和依法维权等知识,正确引导消费并进一步加大申诉处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我区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五)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针对本次统检农资产品反映出的质量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力度,通过举办产品质量分析会,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等方式,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督促并引导企业从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严格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