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LED室内照明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2-2008《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和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等标准,对LED室内照明产品(LED球泡灯、LED灯管、LED筒灯、LED射灯)进行检验,其中对LED球泡灯的标志、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耐热性、防火与防燃和谐波电流项目进行了检验;对LED灯管按产品明示企标检验;对LED筒灯的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和谐波电流项目进行检验;对LED射灯的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和谐波电流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外部接线(截面积):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外部接线截面积比标准要求值偏小,截面积较小的电源线在外部使用环境和场合的影响下更容易老化或者断裂,从而导致灯具的使用不安全。
2、潮湿处理后的介电强度: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元器件选用(如隔离变压器、绕组)等方面存在质量问题,或是灯具爬电距离不满足标准要求,导致灯泡击穿。
2012年广州市LED室内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号型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广州亮点灯饰有限公司 | LED点光源 | 亮点 | LDWY-YD66-12LED | 2012-10-25 | 不合格 | 外部接线(截面积) |
广州鑫美照明有限公司 | 球泡灯 | Shineme | 功率3W、电压AC100~265V | 2012-1-9 | 不合格 | 标志;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
2012年广州市LED室内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号型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广州市桦桉照明有限公司 | LED天花灯(LED射灯) | 桦桉 | 300mA/DC 15V,3W 型号:HACL-03 | 2012-8-1 | 合格 |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薄型LED简灯 | EFG | EFG-TD/165-9W02 | 2012-5-29 | 合格 |
广州亮天照明器具有限公司 | LED天花射灯 | ESKY | LTS-TH3W-1 | 2012-9-1 | 合格 |
广州鑫美照明有限公司 | 筒灯 | Shine me | SML-CD-B5W | 2012-10-12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