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的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显示,2批次食用调和油、6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近期,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用油、调味品、糕点、饼干、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糖、食糖、大米、水产制品、豆制品、果冻、火锅底料、复合调味料、小吃、熟肉、生猪肉、餐饮具等417批次,其中合格409批次,不合格8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为:食用调和油不合格2批次,揭西县泰华榨油厂生产的双磷鱼牌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超标。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揭阳市蓝城区霖磐镇春明饭店使用的餐饮具(碗)、揭阳市德桥职业培训学校食堂使用的餐饮具(匙)、揭阳市蓝城区霖磐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使用的餐饮具(碟)、揭阳试验区洁龙饭店使用的餐饮具(饭碗)、餐饮具(红酒杯)、餐饮具(筷),检出大肠菌群。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落实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揭阳市相关县(市、区)网站上查询。
附件:
1. 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合格食品企业名单.xls
2. 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不合格食品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