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5>>

揭阳市食药监局:2批次食用调和油、6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2016-01-05 20:02: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5年12月30日,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的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显示,2批次食用调和油、6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近期,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用油、调味品、糕点、饼干、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糖、食糖、大米、水产制品、豆制品、果冻、火锅底料、复合调味料、小吃、熟肉、生猪肉、餐饮具等417批次,其中合格409批次,不合格8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为:食用调和油不合格2批次,揭西县泰华榨油厂生产的双磷鱼牌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超标。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揭阳市蓝城区霖磐镇春明饭店使用的餐饮具(碗)、揭阳市德桥职业培训学校食堂使用的餐饮具(匙)、揭阳市蓝城区霖磐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使用的餐饮具(碟)、揭阳试验区洁龙饭店使用的餐饮具(饭碗)、餐饮具(红酒杯)、餐饮具(筷),检出大肠菌群。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落实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揭阳市相关县(市、区)网站上查询。

    附件:

    1. 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合格食品企业名单.xls

    2. 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不合格食品企业名单.xls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