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12月中旬对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被抽检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的156家经营单位,共抽检样品300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本次抽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GB/T22388-2008《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29688-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测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₁、黄曲霉毒素b1、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铅、铜、硒、钙、铁、无机砷、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的比值等多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