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宁3月1日讯 刚刚工作了两个月的潘先生突然接到了辞退通知,好端端的工作说没就没了,这让潘先生十分恼火。近日市民潘先生向大众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2015年11月的下旬,潘先生经过朋友介绍来到华东国际酒店工作,作为一名厨师仔细、认真,来不得半点马虎。可事事难料,刚过完年结束年假准备返回酒店上班,潘先生却被告知已经被辞退了。和潘先生一起被辞退的还有30多名员工。得知这一消息后,潘先生和工友们一起找到酒店经理了解情况,经理以酒店生意不好、无法发工资为由,把30多名员工一起辞退。
潘先生告诉记者,他进入酒店至今只拿过7天的工资,既然酒店把他辞退,就应该将工资补齐发给他,可是酒店既不发工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潘先生和工友们实在忍无可忍,只得一次又一次的找酒店经理讨要工资。终于在2月18日,酒店经理将一份“离职员工工资未付证明”发到了潘先生和30多名员工的手中。看着这份证明,潘先生更加恼火,酒店不仅拖欠工资、无辜辞退,还从来没有给他们签订劳动保险合同。因此,他们既要不来工资,也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酒店为什么要无辜辞退这些员工?拖欠的工资什么时候能发放到位?为何员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华东国际酒店,酒店的一位负责人毕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因为经营上的一些问题,酒店入不敷出,所以不得已做出了裁员的决定。原来是70多名员工在经营这个酒店,但自从出现经营问题,就在陆续裁员,最少的时候只有11名员工,但他们一直没有放弃酒店,就是希望通过剩下的员工能够尽快的回笼资金,从而清欠员工们的工资。
此外,毕经理再三强调他们并不是辞退员工,员工还是酒店的员工只是待岗而已,在目前的状况下员工可以自行找工作,如果3、4月份酒店经营状况好了还可以再回到酒店。对于签订劳动合同一事,毕经理承认没签,但并没说明原因。
潘先生表示,工友们的经济状况都不是太好,他的妻子无业在家照顾三岁的孩子,一家人的经济收入就靠他一人承担,酒店如果再不发工资,所有的开销都成了问题。他在城区还好一些,特别是一些住在县区的工友,为了讨薪要经常奔波于县区与市区之间,交通支出费用已经让他们无力承担。目前他们已经向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反映此事,正等待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必要时他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记者查阅《劳动法》,根据2015年修改的最新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