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8批次食品抽样不合格信息,其中有1批次为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忠俊公司,该公司位于合肥市庐江县))生产的“半日闲”牌九制话梅。该批产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度国家监督抽检中发现的。经检验,该批产品铅含量超标,确认为不合格食品。该批产品抽检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据悉,忠俊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并召回问题产品。
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2016年1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该批次产品铅超标的不合格报告,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批转生产企业所在地庐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庐江县局)及时查扣问题产品,依法进行追溯查处。庐江县局于2016年1月25日向忠俊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忠俊公司的营业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忠俊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装)》,为合法食品生产企业,确认该产品为忠俊公司分装生产。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产品,其成品库中库存有80包其他批次的九制话梅,原料库中库存有20千克话梅原料,原料来源为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庐江县局于当天责令忠俊公司暂停生产销售该款产品,召回已售出的九制话梅产品,对尚未售出的80包产品和20千克话梅原料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忠俊公司按照庐江县局的要求,于2016年1月26日向产品流向单位发出了召回九制话梅通知,召回已售出问题的产品。
根据要求,为了查找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2016年1月26日,忠俊公司将话梅原料委托安徽中青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经检验,话梅原料的铅含量为1.5mg/kg,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从检测结果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材料问题。忠俊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对购进原料的审查,控制产品风险,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016年1月26日,庐江县局对忠俊公司分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忠俊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话梅原料15件(10千克/件,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5日)共150千克,已使用13件。忠俊公司使用上述批次原料共生产过2个批次“半日闲”牌九制话梅(85克/包)产品,分别是2015年11月25日和2016年1月2日,共生产1529包,其中在网上售出24包,销往安德利、润翔等超市1425包,至2016年1月25日,成品库中尚存原料2件、成品80包(分装日期为2016年1月2日)。
针对初步查明的原因,庐江县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原料生产单位所在地的广东省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追溯查处。
下一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庐江县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忠俊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引导企业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防范风险,同时加大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信息定期进行信息公布,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