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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局抽查22批次皮鞋产品 不合格1批次

2016-05-16 14:47: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6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的2015年浙江省皮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显示,该局近期抽查了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台州市等4个地区22家企业的22批次皮鞋产品,不合格1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4.5%。

从本次公布的《2015年皮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中发现,浙江麦高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皮鞋(男鞋)(规格型号: 255(2.5)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8.1/M0658088-61B),被检出勾心标志、勾心长度下限值项目不合格。

2015年皮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发布时间: 20164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或批号

生产企业名称

监督

抽查

时间

检验

结论

不合格项目

1

皮鞋

2351.5

2015.4/13171

湖州练市隆顺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2

皮鞋

2301.5

2015.8/2511

湖州练市裕达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3

皮鞋

2301.5)、2351.5)、2401.5

2015.10.20/3-3211

湖州练市赫塞米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4

皮鞋

230(一型半)

2015.11.2/1225-1

桐乡市洲泉新永盛皮鞋厂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5

皮鞋

230mm1.5

2015.11.2/58-272

桐乡市青石森泰皮鞋厂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6

皮鞋

2301.5*3双、2351.5*3

2015.6.2/P59F862C

桐乡市易达皮鞋厂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7

皮鞋

2301.5

2015.11.2/2010

桐乡市嘉黛艾妮鞋业纺织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8

皮鞋

2351.5

2015.10/H16-22

桐乡市蓝鹰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9

皮鞋

2301.5

2015.11.2/87152-1

桐乡市秋申缘鞋厂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0

皮鞋

2351.5*22401.5

2015.7/6604

桐乡市石门南方皮鞋厂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1

皮鞋

2301.5

2015.11.2/84878-1

桐乡市洲泉丰汇鞋业厂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2

皮鞋

2301.5

2015.10/EZ15-2193

桐乡市康庄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3

皮鞋

2301.5*42251.5*2

2015.10/Y0097

桐乡市亿峰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4

皮鞋

2401.5*5/2351.5*1

2015.10.1/66-1

台州豪华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5

皮鞋

260(二型半)

2015.10/14F19104

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6

皮鞋

2351.5

2015.10.10/58087-12108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7

皮鞋

235mm1.5

2015.10.13/154014244

珂卡芙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8

皮鞋

240(一型半)

2015.10.12/542556

巨日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19

皮鞋

250(二型半)

2015.7.12/941BD-5358138

温州吉尔达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20

皮鞋

250(二型半)

2015.10.10/913301-51

浙江春达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21

皮鞋

2401.5

2015.10.12/X13QD329702

浙江信诺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22

皮鞋(男鞋)

2552.5

2015.8.1/M0658088-61B

浙江麦高鞋业有限公司

 

2015年四季度

不合格

勾心标志、勾心长度下限值

注:1.本表格内容应根据监督抽查信息如实填写,无此项内容的,则以“/”标示;

2.检验结论分为三种:“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不合格”,“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应在备注中注明“拒检”;

4.不合格项目应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名称;

5.监督抽查时间统一至XXX季度。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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