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郑靓)福清林先生去年在泰康人寿买了一份105元的意外伤害险。前几天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保险到期自动续保,直接从卡里扣走105元。他仔细翻阅了二十几页的合同,终于发现合同中规定:“如果到期前客户没有提出书面申请,就直接续保。”市民质疑,停止保险需要书面申请,续保却直接从卡里扣走钱,太不合理。
昨日,泰康人寿相关人士回应称,已在扣款前通过短信告知,并非“不告而拿”。
市民:二十几页合同 多数人不会细看
去年6月,林先生在朋友推荐下,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保险费105元。今年6月27日中午,林先生收到泰康人寿保险绑定银行发来的短信通知:“账户向泰康人寿支出105元。”林先生有些纳闷,自己并未同意续保,泰康却直接从自己银行账户中扣钱。
林先生仔细翻阅了投保时填写的一份29页的电子版合同,终于在第八页找到了关于续保的内容:“本合同期满日前,未收到您停止继续头版本合同的书面申请,我们将为您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这令林先生很气愤。
“20多页的合同,相信大多数投保人都不会每条仔细看。”不续保需要书面申请,否则就被默认续保直接扣钱,林先生质疑不合理。
泰康:客户未接电话 短信通知发送成功
对此,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林先生通过微信投保时,双方签订了《转账授权及其它声明》。条款第六条写道:“本人授权你公司委托本人开户银行,对指定账户按照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方式、金额,划转首期、续期保险费。”
“按照公司的规定,在续保前,工作人员会给客户打电话通知。”该负责人说,但时有出现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于是工作人员又在6月16日时发送短信通知。而公司系统显示,该短信状态为发送成功。
昨晚,林先生再次检查手机时,找到了这条短信。但他仍表示,推送短信满天飞,因此常常忽略短信。省保险学会理事、保险法专家阚小冬表示,市民投保后,要对自己的保单负责,应看清合同,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确认保险条款中的表述与保险业务员的讲解一致,尤其要弄清保险费缴付标准、缴付方式以及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