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0日讯 市民张先生向信网反映,2014年3月份开始,自己便在城市人家装饰有限公司黄岛店(以下简称城市人家)从事贴砖工作,但是从2015年开始,城市人家拖欠了张先生一整年7.37万元的工钱。张先生多次向给自己派活的城市人家的杨监工讨要工钱,但是至今仍未结算。对此,城市人家的杨监工告诉信网,不给张先生结算工钱是因为张先生在干活时延误了6个月的工期,因此,自己被雇佣方扣下了3万元,所以张先生的工资也没有及时结算。
工钱一拖再拖多次讨要未果
家住青西新区的张先生本来是做鱼塘生意的,由于近几年效益不是很好,所以便关掉鱼塘外出打工。2014年3月份开始,在城市人家从事贴砖工作。
但是,自从2015年开始,城市人家却一直没有为张先生结算工资。“公司杨监工给我们派的活,去找他要说年底给,可是这都2016年了,工钱还是没有动静。2016年4月份再去要时,当时负责给我们派活的杨监工就给打了一个借条,说从4月份开始每年还1.5万。但是到现在为止,仍然一分钱也没有给我。”
张先生告诉信网,城市人家不仅拖欠了他一人的工资,还有许多工人的工资也未结算。“现在这个杨监工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我也不知道该问谁要钱。本来就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才出来工作的,现在干了一年,一分钱没有,家里情况实在是很困难了。”张先生对城市人家的做法十分不满。
因延误工期被扣工钱
9月19日,信网联系到了城市人家的杨监工,“其实张先生2015年干的活是我私底下揽的,并不是公司派的活。之所以压他工资是因为当时延误了6个月的工期,所以客户扣了我3万元工钱。这个事是张先生造成的,所以我也就压了他的工资。”杨监工说。
对于张先生所说的欠条的问题,杨监工予以否认。“张先生怕他的钱要不回来,为了放心所以让我打了一个借条。但是在我2016年5月份还给他2万元后,要求他将借条上的欠钱总数改一下,以防止事后他不承认我还钱。但是他不同意,所以还钱这事也就被我放下了。”
据杨监工介绍,目前他正在与雇佣方协商,对方将在2016年年底将压的3万元工钱返回给自己,在收到这3万元后,他将会把剩余工钱与张先生结清。
可起诉要求偿还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者,依照该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随时返还。
“像张先生这种情况,虽然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具体的还款日期,但是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张先生可先与杨监工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吴律师说。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