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3月11日消息(记者 贾宜超) 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16年度,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090件,解决28912件,投诉解决率99.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23.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21.1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1.71万人次。
在2016年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13017件,占总量的44.75%;售后服务问题4177件,占14.36%;合同问题2623件,占9.02%;价格问题1212件,占4.17%;虚假宣传问题1073件,占3.69%;安全问题518件,占1.78%;假冒问题352件,占1.21%;计量问题268件,占0.92%;人格尊严问题72件,占0.25%;其他问题5778件,占19.86%。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明显。与2015年同期相比,合同、售后服务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
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列居前三位。在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中,生活、社会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列居前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