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苗苗 导报记者 何颖 /文
近年来,分期付款买手机越来越流行,消费者只需每个月从生活费中拿出一点钱来还贷款就可以购买到一部新手机,并且分期付款的手续和要求颇为简单,这种购机方式也满足了很多年轻人的需求。然而采用这种方式是否划算?最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一起贷款买手机的投诉。
去年10月份,消费者汪先生前往义乌市佛堂镇的某手机超市购买手机,在营业员的推荐之下,他看中了一款价值1600元的手机,然而这价格对于在义乌辛苦打工的汪先生来说有些贵了。营业员便向他推荐店里分期付款买手机的优惠业务,也就是说,汪先生只需每月按揭还款216元,还12个月就可以购得这部手机了。汪先生一想每月只要200多元,是自己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觉得十分划算,便贷款购买了这部手机。
5个月过去,近期,汪先生想了解这部手机还需还款多少,便咨询了商家。商家告诉汪先生,还需1500余元,汪先生才惊觉这利息实在是太高,根本就不合理。汪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是否可以给一个合理的价格让他一次性付清,可是商家都表示拒绝。无奈之下,汪先生只好向佛堂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佛堂市场监管所的消保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该商家表示,在汪先生购机时,营业员就已经明确告知了分期付款购手机的所有信息,也签订了购机合同,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者欺诈行为,现如今汪先生认为利息太高而提出毁约,是需要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的,在购机合同中都有写明。消保人员仔细查看了购机合同,与商家描述相同。消保人员告诉汪先生,其购机利息是当时双方合同约定的,商家无法为其改变。最终,汪先生表示自己以后在消费时会多加注意,同意商家的做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被分期付款看似方便又划算的条件所蒙蔽,往往宽松的贷款条件所对应的是高收费。类似分期购买手机收取的利息一般都是按天来计算的,日利率通常为千分之一。此外,除了利息颇高外,有些手机经销商还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若消费者要提前还款,还需缴纳 “提前还款费”,在几百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