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湖南省质监局官网获悉,8月7日,绥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成功处理一起防漏工程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53元。
2016年11月,绥宁县消费者丁某因住房漏水,与某施工方达成防水防漏工程协议。施工过程中,丁某对防漏工程效果不满意,双方产生纠纷,半年来一直纠缠不清。2017年8月2日双方到县城关派出所调解无果,8月7日,丁某向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消保股及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热情受理,通过6小时不休息的耐心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施工方当场支付丁某房屋防水防漏工程款10053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