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冯松龄)中国消费网8月31日刊登《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老板跑路 巨额资金失联》一文,报道了北京市青扬五洲旅行社老板跑路的新闻,涉及地区包括北京、四川、内蒙等多个省份,“失联”资金达上亿元。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委获悉,北京市旅游委对北京青扬五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徐栋发布处罚通知,并在官网刊登了限期领取的公告。
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分别称,现查明你(单位)未经许可经营相应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你(单位)有进一步陈述、申辩意见请于3日内提出。
记者获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旅游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委将《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旅告知字〔2017〕第73号)、《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旅告知字〔2017〕第74号)公告送达,限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