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邱欣怡 记者 刘浩)长假期间有人热衷出游“买买买”,有人则愿意宅在家里“买买买”。然而,网购时一见倾心,收货后却发现产品与宣传大相径庭。在网络购物的世界里,宣传看起来很美,到手的货却掺了水。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购女包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店家返还消费者刘女士货款440元,并赔偿刘女士1320元。
刘女士在浏览某购物网站时,在某品牌旗舰店发现一款售价220元的女包,商品信息中显示女包材质为“头层牛皮”。看到如此物美价廉的商品,刘女士不禁心动了,当即购买了两个该款式不同颜色的女包,并支付货款440元。
在收到网购商品的快递后,刘女士要求店家开具发票。但没想到,再次登录该购物网站时,刘女士发现店家对网店中该女包的商品信息进行了修改,删去了材质介绍,并在另一商品的介绍页面标注材质为“PU”(高分子材料聚氨基甲酸酯)。刘女士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该网店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要求该网店退一赔三。
网店辩称,刘女士购买的该款女包在上架销售的第一天内的商品标识上确有“牛皮”二字,但出现牛皮字样仅是为了商品搜索,并不能证明什么,且在该商品的介绍中标明了系PU材质,并无牛皮材质的介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网店确认涉案商品材质为PU,并非牛皮产品,却在涉案产品的名称中写上了“牛皮”字样。对此,该网店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其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刘女士将涉案的两个女包退还给网店,网店退还货款,并向刘女士支付三倍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