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 吴采平)网购8件婚纱礼服,检测结果全不合格。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日获悉,消费者将该网店老板起诉到法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全部退款和3倍赔偿。
2016年,消费者李女士通过网上购物平台购买了8件长托尾的新娘婚纱礼服,价款共计3582元。两天后,网店商家通过快递将婚纱礼服邮寄给李女士。李女士收到货后觉得婚纱手感很差,材质较为低劣,但是婚纱礼服的包装内附有品质保证,以及“产品等级一等品”的合格证标注。随后,李女士将婚纱礼服送到湖北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今年5月,李女士将网店商家起诉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网店商家出售的8件商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不合格产品,应退还消费者李女士商品价款并按照商品价款3倍赔偿,遂判令商家向李女士赔付总计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