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3日讯 近日,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获悉,青岛鑫精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发布不实信息,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为以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罚款。信网致电青岛鑫精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但公司负责人表示没有被处罚一事。
据信网了解,青岛鑫精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宣称公司获得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可该荣誉称号是2015年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经过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实,被表彰企业中并没有青岛鑫精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信网登录该公司网站发现,目前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已经撤销。
针对此事,信网致电青岛鑫精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袁经理则表示没有被处罚,“没有这回事,没听说过。”
信网从工商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一万元罚款。 信网全媒体记者 潘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