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份全省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及消费提示
一、概况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0075件,同比增加0.052%。其中,咨询5650件,同比增加2.43%,占受理总量的56.08%;投诉3983件,同比增加10.92%,占受理总量的39.53%;举报442件,同比减少6.75%,占受理总量的4.39%。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5万元,争议金额1011.33万元。详见下图: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398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226件,同比增加31.95%,占投诉总量的55.89%;服务类投诉1757件,同比减少7.7%,占投诉总量的44.11%。
(一)商品类投诉
2018年3月份,全省2226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依次为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详见下图:
(二)服务类投诉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1757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销售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详见下图: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442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详见下图:
四、投诉热点分析
本月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167件,同比增加86件,增长94.19%,居服务类投诉排名第一。在167件投诉中,关于储值卡消费的投诉86件,主要集中的问题:一是饭店关门或转让,致使储值卡不能使用;二是优惠活动不能使用储值卡消费;三是储值卡能享受的优惠活动有限制条件,而商家又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进行投诉。
五、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式的储值卡、打折卡、会员卡时,一定要详尽了解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最好双方有书面协议,特别要列明店家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办卡时不要一次交纳太多的费用,更不要贪图较低折扣非理性消费;要按照自己的需求和消费能力办卡,最好选择信誉较好的店铺。(撰稿:高洁)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