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安庆市信息公开网获悉,2018年一季度,安庆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受消费者请求调解消费纠纷127件,已妥善调解127件,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312人次。
一季度投诉从类别上分析:日用商品类占43.3%,家用电子电器类占15.7%,食品类占9.4%,房屋及建材类占7.9%,服装鞋帽类占7.1%,邮政业服务类占4.7%,交通工具类2.4%,公共设施服务类占2.4%,生活、社会服务类占1.6%,电信服务类占1.6%,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占0.8%,烟、酒和饮料类占0.8%,教育培训服务类占0.8%,其他10类共占1.6%。其中,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房屋及建材类、服装鞋帽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一季度投诉从性质上分析:虚假宣传占44.9%,质量占26.8%,其他占9.4%,合同占10.8%,售后服务占4.7%,价格占2.4%,安全占0.8%,假冒占0.8%。其中,虚假宣传、质量、其他、合同、售后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日用商品类投诉位居第一。一季度,共受理日用商品类投诉55件,占总投诉量的43.3%。其中化妆品、卫生清洁用品投诉量占了90%,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方面。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位居第二。一季度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20件,占到投诉总量的15.7%。在移动电话、台式电脑、电冰箱、空调、电视机等商品存在投诉。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涉及质量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