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6日电(黄安琪孔祥伟)执行难一直是司法领域难啃的“硬骨头”,当申请执行人遭遇“执行不能”,胜诉判决无法兑现时,还可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日前开始探索在执行悬赏工作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尽最大可能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上海市第一张执行悬赏保单于日前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签单。首张执行悬赏保单的签单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人为上海市某金融单位。
据了解,该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手段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金融单位遂申请执行悬赏,缴纳少量保费。如悬赏成功,将由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理赔,向举报人支付赏金。
执行悬赏是一项财产调查措施。申请执行人遇到通过现有查控手段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案件,可书面申请,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有关线索,申请人承诺对提供有关线索并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举报人给予一定数额悬赏金。
在以往实践中,执行悬赏的发布渠道比较单一,受众面较小。同时,有限的赏金也难以激励举报人积极提供线索。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后,申请人只需缴纳少量保费,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理赔,向举报人支付赏金。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曾俊怡表示,在执行悬赏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有助于法院拓宽查人找物的渠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申请人的负担,让执行悬赏措施发挥应有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