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中获悉,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共计约427797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5560件,已解决23515件,解决率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36万元。
从投诉性质来看,合同类和质量类投诉量增加明显。合同类投诉共7407件,占总量的29%;质量类投诉6868件,占总量的26%;售后服务类投诉3975件,占总量的15%;虚假宣传类投诉2877件,占总量的11%;价格类投诉1161件;假冒类投诉899件;安全类投诉687件;计量类投诉541件;人格尊严类投诉247件;其他类投诉898件。
合同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不平等格式条款,一些不诚信的经营者往往利用所掌握的消费信息、消费知识,采取虚假宣传、误导销售的手段忽悠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在合同履行中,任意违反合同约定,往往以行业惯例和商业秘密为由,限制消费者权利,使消费者被动接受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投诉类别来看,上半年,湖北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5290件,占投诉总量59.82%。其中,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投诉量位居前三,依次为2673件、2638件、2204件,分别占投诉总量10.5%、10.3%、8.6%。共受理服务类投诉10270件,占投诉总量40.18%。生活社会、通信、销售等服务类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上涨。预付式消费和装修服务等仍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