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10月8日发布"2018年9月份全省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该消息称,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144件,同比增加6.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
一、概况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144件,同比增加6.81%。其中,咨询3707件,同比减少20.69%,占受理总量的45.52%;投诉3816件,同比增加45.65%,占受理总量的46.86%;举报621件,同比增加87.61%,占受理总量的7.63%。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争议金额577.54万元。详见下图:
举报8144件,同比增加6.81%。其中,咨询3707件,同比减少20.69%,占受理总量的45.52%;投诉3816件,同比增加45.65%,占受理总量的46.86%;举报621件,同比增加87.61%,占受理总量的7.63%。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争议金额577.54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381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865件,同比增加40.23%,占投诉总量的48.87%;服务类投诉1951件,同比增加51.24%,占投诉总量的51.13%。
(一)商品类投诉
2018年9月份,山西省1865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依次为交通工具类、家居用品类、服装鞋帽类。详见下图:
(二)服务类投诉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1951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销售服务类、交通运输服务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621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照经营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分别为207件、95件和72件。
四、消费提示
买“二手房”谨防中介圈套
近年来,“二手房”市场生意火爆。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便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消费者对此的投诉也明显增多。“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圈套一: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赚取差价
按照有关规定,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只能收取服务费,不能从事经销活动赚取差价。但有的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编造房主出差、没时间等谎言,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待买卖双方事后碰巧见面时,才发现中介商从中赚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差价。
圈套二:中介商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中介商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购置商品要按质论价,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可有的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借口房主不让看、房主不在、质量绝对有保证等种种理由,不让购房者到实地观察。待办理交接手续时,才发现房屋的质量有明显问题。
圈套三:中介商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房屋地段规划情况
中介商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的规划情况。有消费者反映,他们的原有住房因要拆迁,所以急于购置 " 二手房 ",当到中介机构办妥购置手续后,才发现所购 " 二手房 " 也面临拆迁。如要反悔,又需付违约金。
圈套四:中介商不如实介绍商品房面积
中介商没有如实介绍商品房面积的含义。目前表示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另一种是不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而在中介过程中,中介商只笼统介绍建筑面积,消费者误认为不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实际上是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事后因此发生纠纷。
圈套五:玩弄文字游戏 签订不公平合同
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较含糊,而购房者因缺乏经验和文化程度低等原因轻易签约,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