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获悉,2018年第三季度,浙江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6万元。其中,三大运营商投诉较去年同期上升明显,成为投诉新热点。
2018年1-9月,浙江省消保委系统受理三大运营商投诉1051件,较去年同期775件上升26.3%,其中移动投诉692件、联通投诉124件、电信投诉235件。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不限量套餐上网速度遭限制、上网流量资费不透明、过度推销各种业务、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等。
2018年8月,温岭市消费者张先生接到自称是移动公司客服的电话,称由于张先生消费记录良好,将免费送其一部4G手机。张先生于是在电话中将住址信息告知对方,第二天便收到了工作人员送来的免费手机,并在移动手机营业厅APP上帮张先生办理了相关业务。但几天后张先生收到手机消费短信提示,发现使用该手机需每个月保底消费138元,合约时间为2年。
张先生随即打客服电话要求撤销套餐遭拒,遂向温岭市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张先生所在地移动公司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了解发现张先生的手机业务是由与移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家手机店办理的,与移动公司并无直接联系。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移动公司同意取消张先生的套餐业务,还原到之前的套餐,并承诺今后不会以任何名义擅自增加张先生的手机套餐业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