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5日,梧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梧州市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和罐头等7类食品1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12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粮食加工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方便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冷冻饮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蔬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罐头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藤县和平镇中心市场梁绍龙销售的“叉尾鱼”样品(购进日期:2018-10-09),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7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内相关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