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5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发布《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车用乙醇汽油(E10)(VI)质量抽检公告》。该公告称,2018年10月-11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市全部在营加油站及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开展了车用乙醇汽油及其调配原料的质量抽检,共抽检了559家加油站销售的1177批次车用乙醇汽油(E10)(VI)、4家调配中心调配使用的7批次调和组分油、4批次变性燃料乙醇及调配的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E10)(VI)开展了质量抽检。
依据GB 18351 -2017《车用乙醇汽油》、GB 22030-2017《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和GB 18350-2013《变性燃料乙醇》,对车用乙醇汽油(E10) (VI)重点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硫醇、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21项指标,对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重点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硫醇、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有机含量化合物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19项指标,对变性燃料乙醇汽油重点检测了外观、乙醇、甲醇、溶剂洗胶质、水分、无机氯、酸度、铜、pH、硫、密度等11项指标。经检验,受检车用乙醇汽油(E10)、调和组分油、变性燃料乙醇质量指标全部通过此次质量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