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1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8年消费投诉情况。据统计,2018年厦门12315、12331共登记各类信息140533件,较2017年同期的136199件增长了3.18%。登记投诉31184件,同比增长8.57%,已办结291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88.94万元,加倍赔偿金额114.47万元。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类、电信类、餐饮住宿类等方面。
据了解,食品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销售变质、过期、含有异物(杂质)等食品质量、包装标识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等方面。
电信类投诉稍有上升,消费诉求主要集中在运营商(代售点)擅自开通收费(短信、网游)业务、套餐及宽带等业务的办理宽进严出或宣传营销时告知不全(不清、不实),以及对流量的使用、计费、消耗和积累、清零有异议等。尤其是运营商通过第三方公司(代理商)向用户推荐产品时未全面介绍产品的真实情况或包含的限制条件及资费,只宣传推介好的卖点看点等引发的投诉较多。
餐饮住宿类投诉增幅较大,同比增长14.07%。其中,餐饮类投诉1302件,主要反映就餐时商家提供的菜品缺斤少两、份量不足或与事实(点菜)不符,以及餐馆的卫生、菜品的质量不好等问题。住宿类投诉765件,主要反映商家网上宣传与事实不符、到店时临时提升价格、提供的房间与预定的房间存有差距,以及酒店(旅馆)的设施不配套、服务态度及质量不够好等问题。
对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加强消费宣导、畅通诉求渠道、开展提醒警示、强化行政约谈、组织商品抽检和开展专项整治等举措,加强监管,强化服务,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