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3月13日电 (杨杰英 吴琼 杨旭东)3月13日,山西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暨“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启动仪式在太原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机关与消协组织接受消费者投诉47200件,举报19700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资讯163200余人次,综合解决率97.8%。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悦娥在会上指出,“去年以来,我们的主要工作目标就是,围绕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有力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要稳步扩大消费需求、全力优化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扩内需的基础作用,全省要更加自觉地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
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我们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监管执法,查处侵权案件,畅通维权渠道。”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在发言中透露,仅去年全省就受理和解决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23万件,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9万元。”
针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张九萍表示,组建市场监管局,是市场监管体制的深刻变革,是市场监管格局的重新塑造,打通了准入、生产、流通、消费市场监管链条,形成了全流程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了体制机制基础,同时也给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机关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职能优势,加大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把消费权益维护好、保护好。
在会上,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会长李鹏对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进行了解读。他提到,“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的涵义之一就是要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要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山西将开展企业信用等级创建活动,具体分为三个信用等级。起初评定为第二等级的企业,根据其市场行为,若社会满意度良好,则提升到第三等级。反之,如果该企业的市场行为表现较差,就降一个等级,甚至可以取消它的信用等级。”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永明告诉记者,山西还要引入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评价机构,根据国际标准,严格进行评价。
据了解,今年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山西省消协将进一步开展主题年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信用缺失情况的监督,继续推进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和网上投诉直通车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消协组织的维权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议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了2018年度全省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及《省城物业服务质量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其中“大数据杀熟问题普遍,消费者极为愤慨”成为热点之一。据某社会调查机构调查显示,51.3%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63.4%的受访者认为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普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