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记者日前获悉,2018年,山东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073件,解决12477件,投诉解决率88.6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3万元。
2018年,山东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878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7.40%,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交通工具类投诉134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9.55%,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电信服务类投诉238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1.36%;装修建材类投诉157件,装修服务投诉86件;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145件,占服务类投诉5.2%。电商直通车受理投诉69件,受理互联网服务投诉89件。在远程购物中,消费者投诉的对象主要涉及电商平台、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和电视购物等。
此外,2018年山东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食品类投诉558件,其中,保健食品投诉54件,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107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免费活动,诱人上当;会议营销,“真人”说法;上门服务,亲情麻痹。